分享到:
等 级:Lv.13
经 验:923132
|
发表于 2017-12-31 22:46:40 楼主 |
入冬以来,全国多地发生了因电动车起火引发的群死群伤惨案,对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隐患,为此,山东省公安厅下发了《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》(以下简称禁令),旨在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山东省消防条例》有关规定,禁令如下: 一、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。 二、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。 三、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。 四、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。 五、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。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,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。依据《山东省消防条例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,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,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,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事实上,此前国内多个城市已经针对电动车充电和停放进行了政策性规范,但是由于执法力度有限,加之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配套设施建设进展缓慢,很多群众对于规范性条例并不买账。 而山东省本次出台的全省范围禁令同样面临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,而与电动车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是否完善也尚无相关消息。所以,规范电动车停放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是能否真正在安全的基础上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出行环境,这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都是一项不小的考验。 |
|
楼主热贴
个性签名:既然你诚心诚意地发帖了,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回你一帖~!为了防止星空(中国)被破坏,为了维护本帖的和平~! 贯彻爱与真实的邪恶!!可爱又迷人的顶帖角色!!我们是穿梭在星空(中国)之间的顶帖队~!!
|
针对ZOL星空(中国)您有任何使用问题和建议 您可以 联系星空(中国)管理员 、 查看帮助 或 给我提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