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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3-19 17:31:43 楼主 | |
2009-03-19 17:41:29 “BCL3000”把此帖设为精华,作者得到50经验:)
1、为了促进网友间交流、互通有无,特开设二手交易区。为了规范通过本坛进行的物品交易,尽可能的避免各种“不如实交易”的发生,特制定本规则,凡通过本坛交易区进行的交易均应遵守本规则。 2、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原则:交易双方应该本着“诚实、守信”的原则完成整个交易过程。“诚实、守信”原则具体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: a) 卖方应真实细致的描述物品的成色、质量、性能及其它和物品有关的情况,不能含有虚假、夸张成分或者刻意隐瞒物品缺陷; b) 卖方能准确提供物品的最初购买时间、价格、是否有维修史以及其它买方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; c) 买方收到物品后应客观、公正的评价物品,不可故意贬低物品价值; d) 价格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,但是卖方出价应该合理,买方不得恶意压价; e)对于本来无意参与交易的网友,不得对交易物品(价格)采取恶意贬低或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。 f) 买方应按双方商定的交易价格、付款时限、付款方式向卖方付款; g) 交易双方均应遵守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达成的协议,如:卖方承诺的保修期、物品邮寄费用由谁负担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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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性签名: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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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3-19 17:32:31 1楼 | |
3、交易双方遵守以上原则进行交易,在商定具体交易内容的过程中,建议使用E_mail和电话等私下方式联系,有条件的可进行当面交易。对于双方的约定,如双方觉得有必要可将约定的具体内容发给各位版主,请各位版主监督交易的进行,也可在双方商定同意的情况下将约定内容在星空(中国)帖出,请大家监督。 4、对于没有条件进行当面交易而且双方比较陌生,无“确实信任感”的,交易双方可商定选择交易中介进行交易,有关交易中介的详细说明请参见“耳机大家坛二手交易中介规则”。 5、对于“不如实交易”的处罚: a) 对“不如实交易”的界定:凡违反本坛第一条“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原则”的行为,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可认为是“不如实交易”: I. 未能真实细致的描述物品的成色、质量、性能以及对物品的描述中含有虚假、夸张成分,刻意隐瞒物品缺陷的; II. 采取“先款后货”方式交易的,卖方在收到买方汇款而故意拖延寄出物品、拒不寄出物品、或者寄出的物品与双方商定的交易物品有本质不同的; III. 采取“先货后款”方式交易的,买方在收到卖方物品后,拖延汇款或者拒不汇款,并无任何理由的; IV. 卖方不履行保修协议的,包括保修的时限、邮寄物品的费用等; V. 交易双方不履行在交易过程中的其它约定的; VI. 在交易过程中“演双簧戏的”; b) 为什么要对“不如实交易”进行处罚: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,但这个虚拟的世界又连接着我们每个人,所以这个虚拟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,对于那些不如实的交易,本坛是强烈谴责的,这将严重影响网友间的信任,干扰网友间的情感交流,欺骗网友的感情。因此对于通过本坛交易区进行的不如实交易,本坛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。 c)对“不如实交易”的肇事者,一经查实,视情节轻重,经本坛版主集体讨论决定,将给予以下处罚: I. E-MAIL警告 II. 网上发帖警告 III. 关闭网名 IV. 封IP地址 V. 网上通报真实姓名、地址个人等信息 VI.通知对方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法律机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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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3-19 17:34:00 2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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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3-19 17:34:16 3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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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3-19 17:45:11 4楼 | |
顶版主~~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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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3-20 09:20:16 5楼 | |
顶下版主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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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06-28 18:07:13 6楼 | |
这个要顶! | |
发表于 2009-09-15 17:49:47 7楼 | |
这是好贴,顶起 | |
发表于 2009-12-03 10:43:59 8楼 | |
![]()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我发现这里卖帖都没实拍图的嘛,你看是不是强制卖家发一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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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01-26 19:39:14 9楼 | |
e72手机那里有卖黑色的? | |
发表于 2010-01-26 19:43:53 10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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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01-26 19:47:16 11楼 | |
E72如何安装N-G平台????????E72如何安装N-G平台???????? | |
发表于 2010-01-26 19:48:15 12楼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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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01 02:07:58 13楼 | |
这个要顶 | |
发表于 2010-12-27 13:15:03 14楼 | |
帮顶 | |
发表于 2011-10-13 15:49:18 15楼 | |
请楼主继续发好贴,支持你 | |
发表于 2011-11-01 22:28:21 16楼 | |
这是好贴,顶起 | |
发表于 2016-01-08 00:22:41 17楼 | |
为什么我发的贴子一直在待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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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01-08 06:51:55 18楼 | |
先收藏,,, | |
发表于 2016-05-22 10:23:27 19楼 | |
支持 大力支持 | |
发表于 2016-05-25 10:12:05 20楼 | |
支持,顶,新手前来报道!!!~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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